清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,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民的原则,编制《清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((指南》),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。
本((指南》及时更新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“清流政务公开网站"上查阅本《指南》。
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,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
目 录
01 机构设置、主要职能
02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
03 规划计划
04 统计信息
05 财政预算决算
06 行政事业性收费
0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
08 行政许可
09 重大建设项目
10 扶贫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、
措施及其实施情况
11 应急管理
12 环境保护、公共卫生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、产品质量
的监督检查情况
13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:
14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;
15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、房屋拆迁及其补偿、补助费用的发放、使用情况:
16 抢险救灾、优抚、救济、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、使用和分配情况;
17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;
18 财政收支、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;
19 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;
20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、房屋拆迁及其补偿、补助费用的发放、使用情况;
21 乡(镇)的债权债务、筹资筹劳情况;
22 抢险救灾、优抚、救济、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;
23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、租赁、拍卖等情况;
24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;
25 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、行政执法检查、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;
3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。